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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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普通话挑战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5:46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

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话,树立中国形象,体现中国精神,更大范围、更加有效、更好地推广普通话,让更多人群参与到“学好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用好普通话”的活动中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普通话挑战赛。我校由普通话测试工作站组织师生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挑战赛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旨在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营造亲近中华经典、热爱中华经典的社会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组织单位

活动由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卫视节目制作传播中心承办。我校普通话测试工作站组织全校师生的报名和参赛。

三、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幼儿)、教师及社会人员。我校师生可参加以下三个组别的比赛。

大学组:在校学生(含留学生)。

教师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专业组:从事播音主持人员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2022年9月10日前

师生以团体或个人形式报名参加,可自行选取中华经典诗词、文学作品段落、流传度高的民谣民谚等录制参赛作品,以视频(横屏或竖屏均可)的方式发送到邮箱。

(二)初赛:2022年10月10日前

由承办方组织专家分盟市对选手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按照报名作品30%-4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赛选手和团队名单。

(三)复赛及决赛:2022年10月31日前

在12个盟市设复赛分赛区,每个赛区按照参加复赛作品10%的比例,确定进入总决赛选手和团队名单。决赛参赛者根据赛事要求提交作品或参与现场决赛,确定获奖名单。

(四)展示:2022年11月10日前

通过电视节目、展演等形式,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进行成果展示。结合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相关工作展示挑战赛优秀作品,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展演及颁奖仪式。

五、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10个、一等奖20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50个。凡获得二等奖以上作品的学校、单位和指导者,授予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通过展演,现场评出1名普通话形象大使、1名观众最喜爱的普通话达人、1名普通话创意大使。由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承办单位负责挑战赛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语委办、各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障赛事工作有序开展。

(二)挑战赛鼓励农村、牧区、基层学校、单位及青壮年农牧民积极参加。

(三)参赛信息填报须准确、规范。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四)参赛作品要围绕比赛活动主题,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等手段。所有节目伴奏格式要求为MP3。团体人数为10人以上。

(五)挑战赛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六)本次挑战赛官网为:内蒙古卫视(卫视节目制作传播中心)。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查看赛事通知及相关信息。

请关注奔腾融媒查看挑战赛后续相关事宜

(七)联系方式:包头师范学院普通话测试工作站,石韶华,15848216625.邮箱shishaohua@bttc.edu.cn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首届普通话挑战赛报名表

 

教师教育学院

普通话测试工作站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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