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5:03 来源:
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3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3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23】21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校现开展2023年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5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与选派工作,请各学院尽快将通知内容传达给本单位学生。具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内评审、择优推荐、自治区评比并推荐、国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申请人签名、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家长同意书(家长签名)
3.班主任对申请人品行学风鉴定材料并加盖所在学院学团公章
4.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5.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硕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教务部门同意保留学籍一年的证明材料,同时硕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导师同意书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6.其他申请材料详见《关于遴选2023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23】21号)和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二、材料提交地点与截止时间:
拟申报的学生请提前办理护照并准备材料,于2021年3月1- 4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3月4日前将网上提交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佐证材料一式五份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办公室(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申请,纸质版需要提交五份,电子版需要两份,一份为PDF版,一份为Word版本),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下午5:30前。
1.联系地址:北院综合实训楼1601室
2.联系人:赵老师
3.联系电话:0472-6193131
4.咨询邮箱:wsbwsk@bttc.edu.cn
附件:
附件1 关于启动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选派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3 公派留学申请表(教师、学生)
附件4 公派留学承诺书
附件5-1 白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5-2 摩尔多瓦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5-3 阿塞拜疆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5-4 亚美尼亚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5-5 哈萨克斯坦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上一条:2023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消防演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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