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0:14 来源:
为了使我校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能够健康的发展,通过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研究环境,吸引、聚集区内外优秀学者,在阴山文化研究的各个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阴山文化研究中心从即日开展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紧紧围绕阴山文化研究这一中心,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内蒙古文化建设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种类及资助经费
设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优先考虑各学科近年来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中青年骨干力量,特别着眼于培养有科研潜力的新的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阶段性成果者,予以优先立项。
(三)项目申请人可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申报,但不能偏离选题指南所列定的范围,申请者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四)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五)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研究期限为2年(从立项之日算起)。
2.重点项目结项时需发表2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1部专著;一般项目结项时需发表1篇论文。论文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定。
3.以课题为基础经提炼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阴山文化研究中心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归属包头师范学院阴山文化研究中心,中心作为项目资助单位有优先编辑整理、结集出版项目成果的权利,无需再征得作者知情同意,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者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阴山文化研究中心(博学楼82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磊
电话:15647254251
邮箱:1152205316@qq.com
阴山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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