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07 来源: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包头师范学院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2016年3月4日至5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13日,向我校反馈了巡视意见。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狠抓落实。经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反馈意见和开展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16年12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我校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意见既肯定了我校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客观指出了学校在党的建设等4个方面存在的11个主要问题,同时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校党委高度重视,12月13日下午即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2月16日党委会对反馈问题再次进行认真梳理,对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于当天召开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学习传达,要求全体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校育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学校党委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结合近年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实际,制订了整改方案,将11个主要问题细化为27项整改任务,提出了68条具体措施,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任务分解表,对具体整改项目及措施明确了负责校领导,指定了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求负责校领导抓好主管范围内整改任务,牵头单位抓好整改项目及措施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协助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具体问题的解决。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督查。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日常协调、督导检查、形成整改落实报告等工作;牵头单位每周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通过周例会形式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四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整改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27项整改任务中有2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执行;关于科级干部职数核定问题,已经按照程序向主管部门报送请示,等待批复;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后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交流轮岗制度,对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个别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轮岗。
二、具体整改举措和目前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精神不深入、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校院两级没有结合实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只是在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时请专家辅导或以看视频形式各学习一次”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研究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相关文件,并通过中心组组织干部进行学习。
二是以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研究制定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把贯彻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与学校年度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总支书记专题学习了《包头师范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抓好 “四落实”和做好记录、考勤、档案等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向自治区高校工委组织部报告中心组学习情况制度。从2017年开始,校党委对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从2016年开始,将各党总支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将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性不强,没有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大、中国政法大学和‘教师节’北师大讲话精神”的问题。
一是通过校院两级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两个讲话。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定于2017年6月召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目前正在系统梳理、修订、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规章制度。
3、关于“没有落实内党发〔2014〕27号文件关于‘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理想信念专题学习’的要求”问题。
一是校党委决定,在今后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中至少安排两次理想信念专题教育,并作为长效机制加以落实,党委书记作为责任人要抓好督查落实工作。
二是2016年,校院两级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组织开展了“讲政治、有信念”专题学习研讨。
三是2017年1月,校院两级中心组集体观看专题教育片《榜样》,进行理想信念教育。2017年4月--6月,学校举办处级干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一个专题,安排了2次辅导讲座,3次网络课程,1次学习研讨。
4、关于“二级学院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均未单独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没有落实中办国办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求”的问题。
一是出台《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并组织党总支书记进行学习,在抓好 “四落实”和做好记录、考勤、档案等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从2016年开始将各党总支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情况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从2017年开始将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的情况纳入教职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
三是通过学校“周工作日历”统筹安排教职工政治学习内容,在学校党建工作网开辟了“教职工政治学习”专栏,及时发布学习内容和学习资料;从2017年开始实行教职工政治学习抽查制度。
5、关于“‘1+3’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五个一’机制,虽然有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建立推行“十个一”党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十个一”年度执行计划,按照“六落实”要求,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将“1+3”制度体系及“五个一”机制落实情况作为与党总支书记的谈话内容,谈到的问题作为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及会后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大对“1+3”、“五个一”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将党建考评指标中“1+3”、“五个一”相关考评内容的权重由15%提高到35%。
6、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硬性要求不到位,两课教师师生1:400,专兼职辅导员与学生1:200比例还没有达到”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专门听取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报告,结合制定出台《“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在“十三五”期间每年适度加大“两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增列计划。
二是研究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方案》,统筹推进辅导员队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三是2017年4月学校组织了校聘辅导员岗位招聘,5月份启动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在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岗位招聘。
7、关于“党员组织生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近几年,部分院系党支部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问题。
一是2016年,全校96个党支部均严格执行了“三会一课”制度,全体校领导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为党支部讲了党课,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是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党员党性评议组织生活会安排情况列为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必谈内容,对于谈话中确认的问题列入党支部整改台帐进行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将个人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必须对照检查的内容,并在会后将查摆出的问题列为个人承诺践诺事项予以改进落实。
三是各党支部依据学校“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在党总支的严格审批把关和督查指导下,召开了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是加强考核,将党建考评指标中上述三项内容的考评权重由10%提高到20%。同时校党委明确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必须自查报告的内容。
8、关于“学院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少专题研究和部署”的问题。
一是党委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7年1月校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并明确今后每年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4月召开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领导与分管部门、联系学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处级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是制定实施了《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推行“十个一”党建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
三是校党委对《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的执行力。
四是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执行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及同级班子成员定期沟通谈话制度。
9、关于“部分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仍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
一是在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中将抓党建“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列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在2016年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书记就“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与班子成员谈话。
二是实行党建工作承诺制,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承诺书,把党建工作融入分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中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
10、关于“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二级院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未体现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内容”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纪委分别与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二是2016年民主生活会中,各院(处)领导、党总支书记对照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各级党组织在2016年度工作总结中均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在2017年工作计划中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强化落实《纪委委员联系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工作制度》和《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四是2016年、2017年分别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加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督促检查。
11、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对违规违纪案件查处不力,没有一起自办立案案件,对已了解核实的坐支考试费等问题,也只作了通报批评”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二是学校纪委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23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梳理,对2009年发生的已处理的“坐支考试费”问题,重新进行核查认定,给予1名主要责任人党纪处分;对2012年发生的外聘教师泄题导致学生作弊的问题,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校党委要求纪委今后要以“坐支考试费”问题为戒,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标准,严格审查案件性质,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办的查办,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执纪力度。
四是纪委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学校提出了廉政建设建议。
(二)关于存在调整助学金分配名额、无依据收费
12、关于“没有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普通高校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5〕98号)精神将最终审议结果在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违反规定将一部分助学金指标作为机动名额进行再分配”的问题。
一是学校责成学生工作部进行认真自查。学生工作部召开部务会,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深刻反思工作中的漏洞和主观原因,研究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的相关措施。
二是制定出台了《包头师范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管理办法》。
三是在2016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对自治区下达的指标总数、学校分配标准以及各学院分配的指标数进行了详细说明,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了评审工作。
13、关于“美术学院每年印刷毕业作品集,在无收费依据情况下,由毕业班班主任向每位毕业生收取该毕业作品集的印刷费”的问题。
经学校纪委调查核实,该事项是由美术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考虑到教学需求集体研究决定,在经费支出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校党委责令美术学院从2016年停止该项收费,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代表领导班子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给予美术学院院长全校通报批评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
(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吃空饷”、违规兼职
14、关于“7个机构名称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注册的名称不相符”的问题。
学校已经向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变更了机构名称。
15、关于“学院自行设立音乐学院院长助理、体育学院院长助理正科级岗位并任命相关人员”的问题。
校党委研究决定,取消院长助理科级岗位设置,并免去了原任命相关人员的院长助理职务。
16、关于“将未到年龄提前离开处级岗位的16名处级干部,任命担任相关单位的处级督导员、组织员,未向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的问题。
校党委研究决定,免去16名同志担任的相关单位督导员或组织员职务。
17、关于“科级干部职数在‘五定’方案中没有核定,2014年学校申请核定科级干部职数120人,至今尚未批复,但任命科级干部192人”的问题。
学校已经向包头市编制委员会提交申请,核定我校科级干部职数,等待批复。
18、关于“10名同志职务任职公示,在规定的公示形式和范围内,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的问题。
校党委责成组织部进行了调查核实,从调查回溯情况来看,2015年10名同志任职前,在校园网上进行了7天公示,但没有留存截屏资料。学校制定出台了《党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了干部任职公示的方式、内容、时间、范围、程序以及公示档案资料留存等工作要求。
19、关于“个别干部任职没有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程序。个别科级干部的提任纪实材料中,没有查找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面的相关材料”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名科级干部在提任工作中民主测评不够规范,全程纪实材料不够详实。组织部约谈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在2016年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校党委责成组织部制定了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操作步骤和规范,并要求在今后科级干部聘任时要加强培训和督查指导。
20、关于“个别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不规范,存在备案过程中提高职级”的问题。
由于受内设处级机构职数限制,我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一直为组织部内设科级机构,由组织部部长兼任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1名(正科级)。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部长不再兼任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原副主任(正科级)改任为组织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任。
21、关于“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后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交流轮岗制度,对目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个别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轮岗。
22、关于“‘吃空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截至目前,16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已全部清理完毕。
23、关于“违规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涉7名处级干部已辞去了超出规定的兼职职务。
(四)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
24、关于“在向自治区教育厅和包头市人民政府请示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无任何书面答复的情况下,自行制定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向每位购车的校领导一次性支付贷款贴息,发放交通补贴、燃油费”的问题。
校党委研究决定,暂停发放交通补贴、燃油费,待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出台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校党委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包头师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现有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
25、关于学校给专任教师发放购买笔记本电脑补助原始票据有用其他内容发票报账的问题。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委会上做了检查。学校党委明确要求要进一步细化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三、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巡视组共转交学校党委信访举报19件,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其中诉求类问题15件,反映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工作类1件,一般干部违纪线索类3件,目前已办结18件,另一件反映问题不属学校解决范围,已向巡视组做了回复。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时转交学校的三个问题线索,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分别与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谈话,予以了结处置。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对比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师生期盼,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校党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常抓不懈,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于已整改到位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并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于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落实。
二是坚持聚焦问题深入开展整改工作。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以整改促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三是坚持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效果。要强化追究问责,保持推进整改的强势,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梳理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完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要继续将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同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通过校园网发布以上整改落实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干部师生对学校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472-6193011(纪委)0472—6193018(党政办公室)
电子信箱:bttcxszgtb@bttc.edu.cn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科学路3号)
邮政编码:014030
上一条:关于我校“勒索病毒”应急处置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度自治区级、校级“三优”评选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