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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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16:07 来源:
2016年3月1日,全校纪委干部工作会议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支平、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监审处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支平同志主持。
汪支平书记指出,学校纪委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不断深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将纪律挺在前面,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认真当好“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和“执纪员”。
汪支平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但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还要善于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和现象进行细致系统的研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纪委副书记、监审处处长张晋就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进行了解读。相较于以前实施的两部法规,新法规呈现五大亮点。一是《准则》在对象上做“加法”,在内容上做“减法”;二是《条例》原先的10大类纪律变为6大类纪律,“纪法分开、纪法各表”;三是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四是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五是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学习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及中纪委解读官员如何办婚事等热点问题。纪委委员、监审处副处长张迎峰就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师范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工作制度》和《包头师范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职责》两项规章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上,汪支平书记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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