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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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0:35    来源: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4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4】31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校现开展2024年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5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与选派工作,请各学院尽快将通知内容传达给本单位学生(较2023年有所增加)。具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内评审、择优推荐、自治区评比并推荐、国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申请人签名、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家长同意书(家长签名)

3.班主任对申请人品行学风鉴定材料(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5.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硕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教务部门同意保留学籍一年的证明材料,同时硕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供导师同意书并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6.其他申请材料详见《关于启动2024年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4】31号)和白俄罗斯等5国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

三、材料提交地点与截止时间:

拟申报的学生请提前办理护照并准备材料,于2024年4月1- 8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期间完成线上表格填写后,需由合作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于4月9日前将网上提交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公派出国留学承诺书》、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已完成签字盖章)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办公室(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申请,纸质版需要提交五份,电子版需要两份,一份为PDF版,一份为Word版本)。

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前。

联系地址:北院综合实训楼1202室

联系人:杨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0472-6193404

发送PDF、WORD版邮箱:xuyan198708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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