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15 来源:
根据国家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日本研究相关专业优秀人才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4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相关学科,具体研究方向与日本相关
4.资助内容
日方提供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最长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90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应熟练掌握日语或英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或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者优先选拔。
8.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5日,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于4月15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有关奖学金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或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联系。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电 话:010-66093572
邮 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座13层(邮编:100044)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6193404
办公地点:北院恒德楼1202
附件:1.日本政府日本研究博士生奖学金指南
2.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4.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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