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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6:11    来源:


第一部分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能

包头师范学院是一所集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文、历史、政法、外语、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教育心理、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初等教育等学科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承担继续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任务、后勤保障服务并全面服务社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五定”方案的批复》(包机编发〔2006〕1号),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为全额拨款厅级事业单位,列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序列管理,教育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内设处级机构34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20个。具体为:纪委(监察审计处)、党政办公室(外事办)、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会、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体育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图书馆、网络中心)、学报编辑部(高等教育研究所)、后勤处。

第二部分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170.16万元,决算收入31408.96万元,增加7238.8万元。2016年教育支出预算21496.94万元,决算支出22013.28万元,增加516.34万元。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05.56万元,决算支出1451.3万元,增加45.74万元。2016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424.33万元,决算支出416.7万元,减少7.63万元。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43.33万元,决算支出835.3万元,减少8.03万元。说明: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是国家对教育投入加大,教育支出的增加是学校对教学和科研投入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基本按预算完成。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9,582.32万元,支出总计49,582.3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113.33万元,增长29%;支出增加11113.3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教育投入增加;二是学费收入增加;三是学校加大了教学和科研的投入增加了教育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90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08.96万元,占98.4%;其他收入496.21万元,占1.6%。(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4,79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6.97万元,占40.2%;项目支出14,814.63万元,占59.8%;(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558.2万元,支出总计48,558.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0908.18万元,增长29%;支出增加10908.1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一财政教育投入增加;二是学费收入增加;三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22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3.12万元,占41.2%;项目支出14,249.54万元,占58.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6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62.01万元、津贴补贴1479.95万元、奖金24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8.44万元、绩效工资3712.08万元、抚恤金0.02万元、生活补助4.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万元,较上年减少35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缴的社会保险费多;公用经费707.0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89万元、电费154万元、取暖费58.36万元、公务接待费13.14万元、专用材料费206.66万元、工会经费145.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减少4773.5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基本支出减少了。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2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27.4%。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学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使“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均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4.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3.65万元,占5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1万元,占30.6%;公务接待费支出13.14万元,占10.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3.65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28人次。主要用于我校因教学业务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选派教师赴国外进行教学业务提高培训,其中赴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22人,日本京都大学2人,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3人,英国足球青训班1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21万元,用于教学、科研和公务接待使用,车均运维费4.8万元,较上年减少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手续,减少了车辆使用,车辆保养到位,维修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3.1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14万元,接待189批次,共接待1,739人次。主要用于学校间的往来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8.22万元,比2015年增加1120.82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购买教学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1.72万元,比2015年增加388.37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修缮旧的教学设施;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16万元,比2015年增加165.1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物业购买社会化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瑞风、帕萨特2辆、别克商务、金杯海狮面包车、桑塔纳2辆、金龙大轿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磁控溅射台、H3C核心交换机2台教学使用、财务管理平台财务管理使用、高低压开关柜后勤保障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无液氦低温磁体测量系统教学使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尚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的执行缺乏严肃性,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预算执行分析不深入,应在对比同期数据的同时,深入研究变动较大或关键性的指标数据分析,做到事前预警而不是事后分析,对进度不合理、超支使用、突击花钱的问题进行有效控制。

今后的预算执行改进措施:做好预算编制的全员通力合作,对财务预算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加强一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管理约束力;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从数据看本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炯 联系电话:0472-61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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